Saturday, January 06, 2007

FON

FON是收到了,可是....無法設定上網.....我也很想多一個熱點,哎,放假回去弄好了....
FON台灣不要把我的機器收回去阿

Saturday, November 25, 2006

討厭的人

有些人就是討罵
剛剛中午去東西吃,回來的時候前面有四個人坐電梯,因為是小電梯,所以就不去跟他們擠,等下一班電梯,可是他們搭到五樓,就按open delay,因此就等不到電梯。就只好爬到五樓。
真的很機車噎。這些人是怎樣阿,感覺真的有夠犯賤的(恕我用這麼骯髒的字眼)。

Sunday, November 19, 2006

我的手錶

11/8的時候,他不走了,因此我以為沒有電,本來想自己換電池,但是都找不到,因此就拖到11/18去SWATCH換。 但是,店員跟我說,手錶壞了,因為換了新的電池後,還是不會走。又因為這是04年2月買的手錶....過了保固期限....所以修得花錢。因此,這要跟他 說掰掰了。最近也沒有錢買吧。過著不太知道時間的生活。
不過下一支手錶,應該不會是SWATCH了,畢竟我有戴手錶睡覺的習慣,SWATCH的指針又很大聲.....
不論如何,陪我渡過兩年半的手錶,掰掰了。

Friday, November 17, 2006

有人想以199購買無線AP嗎?

http://blog.yam.com/twfon
可以去看看,主要是你分享給別人,別人也分享給你,讓出門在外急須使用網路的人,可以使用到免費的網路,這構想在西班牙已經實行的不錯了,希望大家也共同響應

洲際杯

今天可真是關鍵!因為不只要靠自己,也得靠別人。
雖然仍然貧打,但是掌握大局,得到四分,最後一分險勝。
鄉民終究是鄉民,怎樣都能酸。希望陽仲壽能趕緊變強,我看好你的,讓那些鄉民閉嘴吧XD
隔壁的澳洲對荷蘭最後很好玩,荷蘭最後一局打者質疑主審好球帶,結果被判出局,然後荷蘭總教練上來飆髒話,當然被判出場XD,結果兩支安打跑回致勝分,換澳洲教練團不爽,說球有碰到球僮,應該只算二壘安打,還不讓裁判們離場XD。超好笑的。
算是自助人助了,不過棒球板還是少看得好,不然有時候會被氣死吧,哈哈

Tuesday, November 14, 2006

亞洲職棒大賽

La new的四場比賽,我都有看,第一場對中國,雖然剛開始沒有看,但是後來有看,鋒哥的滿慣hr,峰民的三分彈,再加上鋒哥錦上添花的兩分炮,真是好看,在巨蛋,我們還是打得出去的!而且把中國call game!!
第二場對日本,雷鵬超級好的表現,為自己打出好的身價,龍貓的hr,相信日本也嚇到了,雖然最後一分輸給日本,不過,真的很棒的一場比賽。
對韓國,546雖然控球都偏高,不過教練團適時的叫暫停,讓他化解危機,靠著智勝的全壘打以3:2贏球,那天,很爽,笑的合不攏嘴。
冠軍賽對上日本,許文雄六局好投,沒有失分,也打出高中的那種感覺,最後以0:1輸,雖然可惜,但是看到台灣職棒的未來。
lanew雖然有不少選秀狀元,這是帳面上看得到的,可是各隊也是吸收很多好手,而且幾場比賽中,看到蔣智聰越來越好的守備表現,我想,說他們是靠選秀狀元拿冠軍的,可以閉嘴了!
余進德也是興農不要而被丟出來了,對含國一戰適時的安打,也才有追平的機會!
期望台灣職棒可以趁這個時機好好的轉變,讓國球不再是口號而已。


Thursday, November 09, 2006

法醫給有開車的人的一封信

轉錄自我的mail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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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有開車或家有車的朋友:

到7-11買一個拋棄式的相機,不會花你很多時間,

可是當它派上用場時,

比你每年所花上萬塊的車險、意外險、還要有用。

我是地檢署的法醫,

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,是

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,

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。

然而,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,

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。

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,

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。

首先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一台相機,

內要有底片、捲尺一把,約七公尺左右。

當發生車禍時,

第一件事,不是和對方說誰對誰錯,

而是利用相機去找照相物。

理由是:

臺灣的員警,不會為你,

花自己的錢,幫你認真照相,

即使是和刑事有關的案子,也不會。

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、四張,

請問三四張要如何將現場表現出來?

與其期待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,

還不如自立救濟。

這也就是我為什麼,

要將車禍辦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,
分享給大家。


希望每個車主知道,

一來可以保護自己,

二來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,對車禍案件,回歸較公平的面。

照相要注意的事項:

1..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

2.. 撞擊點要近照,最好要放比例尺

(或是銅幣、手機等... 可以相對呈現照片比例的物品)


3.. 煞車痕一定要照,

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,

臺灣警員的現場圖,十個圖有九個有問題;

所以,建議你照照,不會對自己不好。


4.. 底盤要照相,

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,

第一是要照有無異物,

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。


5.. 擋泥板要照,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,

不要覺得自己說就是對,要為自己留證據。


6..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,也要為別人照相.

第一部份

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,

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,

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。

如果對方不幸死亡,

則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。


以我的的經驗,

我有一個案子,

表面上是車禍致死,

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 ,

才知道死者是:

先吃藥物,中毒死亡後,發生車禍,

如果沒有做酒精及藥物測試,

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。

臺灣的司法是

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,

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做的。

所以建議

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。

第二部份

要要求檢察官照相,要照什麼呢?
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,

這在日後法律上要求時,

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。


一定要要求照身上的傷,

這是根據1990美國的法醫報告中,

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。


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

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。


重要的是:

你要求檢察官做,

他才一定會去問人,

如何用此證據。

第三部份

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,

你洗一份給他,

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。


不要給檢察官,

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一個認真,

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.

你要知道

臺灣少數檢察官的風紀是有問題的,

我想看臺灣的新聞就知道,

不需要我多說。

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。

最後態度要客氣,

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,

但他們最怕記者。


法醫的工作不只要確認死因,

更重要的是:

預防死亡的再次發生------





美國法醫書上開門見山的一句話。


但是臺灣的司法制度中,

常以偵察不公開為由,

而不讓法醫提出任何危險的警訊,

愚弄市民,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,

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預防的方法。

我的經驗:

像一段路,

連續死亡車禍發生,

為了偵察不公開,

不知道有多少駕駛者,

在不知道危險的狀況下,

而發生車禍,

又要害死多少人 .

或許這篇文章中對你有用,

如果對你有用也希望能傳給你的朋友,

提醒他們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權益,

讓臺灣的車禍大大的減少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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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給大家~希望大家都別派上用場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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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November 08, 2006

應該OK了吧

OK了吧OK了吧

哇哈哈

有爽的感覺

努力習慣

得努力習慣這裡,希望我能上手,雖然不習慣啦。
最近在搞google的廣告XD 希望多多少少可以賺一些錢

想睡

老師,你一講話就想睡了拉

而且中間不下課,讓我第二節很煩躁@@“
Google